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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两院部分在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5     作者:杨静波     访问量:4721次   分享到: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依据《云顶集团yd1233继教教育(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继网教字[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院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继网教字[20188号)要求,学院拟对景东等915名(附件1)网络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在籍学生做退学处理对杨从云等10名(附件2)成人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在籍学生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15-315。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安排专人在公示期内逐一联系公示名单中的每一位学生,核实情况,做好记录,并按如下要求办理学生退学事宜:

1.公示名单中,已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因学信网缺少学历电子照片或学籍身份信息处于待核查状态的学生,由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督促学生本人提交延迟毕业申请,尽快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学籍身份信息核验资料。

2.公示名单中,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未缴纳学费、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毕业时间,须学生本人提交延迟毕业申请,由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汇总报学院审核。

3.公示名单中的学生申请延迟毕业的时间只允许延迟到20237月,到期无法毕业,学院将在学信网和学院教学教务平台做退学处理。

4.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须在320日前将盖有中心、函授站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的延迟毕业申请表、学生退学确认签字表和核实情况说明等材料邮寄学院教务部,电子版通过RTX传送上报。

5.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不得同意学生找旁人在学生退学确认签字表上签字,无法签字学生可提交自愿退学申请书。要确保向学院提交的学生退学确认签字表中的联系方式可以联系到学生本人。

6.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和学生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相应老师咨询。

成人教育学籍管理         高老师   029-88460284

网络教育学籍管理         杨老师   029-88494894

学历图像信息采集与学籍身份信息核验  王老师   029-88460200

7.公示期内学生本人和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对拟做退学处理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在学信网和学院教学教务平台做退学籍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云顶集团yd1233网络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在籍学生(2017年春季及以前入学)信息汇总表

2.云顶集团yd1233成人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在籍学生(2017年春季入学)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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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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